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tfsmy@mofcom.gov.cn
二、传真:010-65198997
三、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