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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条法司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5-01-27 14: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2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2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123日商务部第1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127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现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