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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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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经对相关规章进行清理,拟制定《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

附件: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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