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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糖业体制
2005-08-01 17:57  国际商报

商务部条法司 于宁



  欧共体的糖类生产与进出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甜菜糖生产者,最大的白糖出口方。欧共体的糖业管理体制是由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议、规则和政策,以及成立共同的糖业市场组织(“CMO”)形成的。

  目前,欧共体共同糖业市场组织运作的法律依据是欧共体第1260/2001号理事会条例,其核心内容包括价格调节、配额管理、对外贸易制度。

  干预价格及进口限制制度

  通过干预食糖采购价格和制定甜菜最低收购价格提供内部支持和收益保障,这一制度自CMO形成以来几乎没有更改。干预价格制度的基本规定为:

  1.各成员政府收购部门(干预机构)每年需以干预价格买进符合条件的食糖。通过政府干预形成的这个“安全网”,可以保证食糖生产者购买甜菜的最低价格。自84/85年起,欧盟的白糖干预价格一直固定在每吨631.9欧元,原糖仍为每吨523.7欧元。

  2.以进口关税及质量限制的手段保证食糖的市场价格高于干预价格。

  3.通过配额,限制在共同体内市场销售食糖的数量,以确保食糖较高的市场价格。

  通过干预价格,欧共体的共同糖业管理组织控制了制造商和种植者的基本合同条款,也就是价格条款。虽然欧共体的糖业管理体制并没有使农民直接获得财政支持,但是,其目的是使甜菜和甘蔗的种植者持续获益。

  配额管理制度

  1.配额糖欧共体糖业管理体制的核心特征就是:通过配额制度限制在共同体内销售糖的数量。原15国的总配额量为1450万吨,分为“A”、“B”配额,这些配额被分配给共同体的各个成员国,再由各个成员国分配给各自的生产商。两类配额原则上与内部市场需求相对应,A类配额在早期被称为基本配额,相当于欧共体的总产量,是基于成员国以往的产量确定的;B类配额是每一个生产商按照市场消化能力,依基本配额的30%至45%生产的额外数量。一般来说A类配额占总配额量的82%,B类配额为18%。

  A配额的拥有者可以支付固定的最低价格购买甜菜用于生产,其缴纳的生产税为干预价格的2%;B配额的拥有者可以支付比A配额更低的固定价格购买甜菜,但其生产税是干预价格的30%至最高37.5%。A和B配额糖被允许以高价格在共同体内市场销售,以满足共同体的糖需求。当然,配额糖的生产者也可以选择出口配额糖,并因此获得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A、B配额拥有者所缴纳的生产税。

  2.“C”糖生产和销售所有超出A、B配额糖之外生产的糖,被称为“C”糖,即非配额糖。原则上,“C”糖既可能是有“A”、“B”配额的生产商超出配额之外生产的糖,也可能是根本没有配额的生产商生产的糖。但是,在生产实践中,配额糖和非配额糖往往是在同一生产商的同一生产线上生产的,没有单独的“C”糖生产。各企业可以决定是否将“C”糖结转至下一销售年度,并视其为该年度的生产,可以占用该年度的配额,但该决定是不可撤销的。没有结转至下一销售年度的“C”糖必须在该销售年度结束后的下一年的1月1日前全部用于出口,不能在欧共体市场内部销售,除非欧共体的糖供应短缺,这种糖短缺的情况自1992年以来没有发生过。按照规定,“C”糖不能直接从较高的共同体内部市场价格获得利益,也不像“A”、“B”配额糖那样可以从直接的出口补贴中获得利益。

  欧共体的共同糖业市场组织允许制造商以低于干预价格的价格购买甜菜用于“C”糖的生产,一些种植者和制造商设定收购价格仅相当于低的国际市场价格的60%。

  对外贸易制度

  1.出口退税按照欧共体第1260/2001号理事会条例第27条,欧共体对两类糖实行出口退税,一类是超出欧共体内部消费需求的那部分“A”和“B”配额糖,另一类是数量上与依优惠进口安排进口到欧共体的原罐装糖的数量相等的糖。这一规定是为了促进出口和弥补欧共体与世界市场糖价之间的差额。

  出口退税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对配额糖征收的生产税。

  2.优惠进口安排欧共体糖业对外贸易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其对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国家(即ACP国家)和印度进口的原糖所提供的优惠安排。这种优惠安排是根据ACP与欧共体的《糖业议定书》(Thesugarproto鄄col)以及欧共体与ACP国家和印度的《特殊优惠糖协定》规定的。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保证的价格。欧共体承诺进口免税,以保证的价格购买和进口特定数量的原产于ACP国家和印度的蔗糖、原糖,并可用于再出口,享受欧共体的出口退税。保证的价格每年由谈判决定,事实上,与欧共体制糖商所获得的价格基本相同。二是约定的数量。按照欧共体的承诺,欧共体确保每个议定期限内进口相当于可提纯出160万吨白糖的蔗糖、原糖,并且欧共体确保其与ACP国家和印度约定的进口数量不因乌拉圭回合的农业协定项下的承诺而削减。三是不限定期限。

  这项优惠进口安排排除适用WTO的最惠国待遇要求。欧共体在其承诺和减让表中特别加上了脚注1:欧共体的出口承诺“不包括原产于ACP国家和印度糖的出口,共同体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削减承诺。在1986到1990年期间的平均出口达到160万吨。”


商务部 条法司 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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