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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法司与欧盟中国世贸项目合作成功举办中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修订研讨会
2008-12-17 10:04  文章来源: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8年12月9日-10日,我部条法司与欧盟中国世贸项目在北京和平宾馆成功地举办了"中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修订研讨会"。我部条法司李成钢副司长、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贸易与投资处商务参赞赛明葛先生、欧盟中国世贸项目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张玉卿先生、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Van Bael&Bellis事务所律师Giovanni VALLERA先生、Laffineur法律事务所合伙人 Jean-Luc LAFFINEUR先生、西班牙驻华大使馆一等经济商务参赞Fernando SALAZAR PLAMA先生和中国法国工商会总经理Jacques LECLERC SABLON先生作为专家发表了专题演讲。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部条法司、世贸司、外贸司、产业司、外资司、外贸发展局、许可证局、研究院等部门的中方代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为期二天的研讨会采取专家演讲、与代表问答互动的方式。在中、欧专家分别就中、欧外贸管理基本制度及其特征作出简要介绍基础上,条法司贸易处从为什么修订、现有的修订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背景情况做了专题介绍,指明了讨论和研究的重点方向,使与会者对《条例》修订工作有了总体了解和把握。

  结合此次《条例》修订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中方和欧方专家分别就国际贸易促进、国际贸易经营者管理、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国营贸易和货物进出口监管等问题对中国、欧盟立法及其实践情况作了介绍。此外,欧方专家还特别就中方关注的WTO一致性要求、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角色和职能、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和评析。

  基于专家作出的介绍与解析,与会人员根据中方关注,对欧盟进出口法规的具体规定和中国现行进出口管理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中欧双方专家展开了热烈讨论,并特别就出口退税政策的性质及其在促进出口中的应用、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WTO规则与国家利益的协调、商会协会的作用、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制度、国营贸易、各有关部门在货物进出口流程中的监管职能、行邮物品海关监管等问题与欧方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本次研讨会对中国欧盟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为国务院法制办、我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更多地了解欧盟货物进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其实践、分析研究欧盟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中可资中方借鉴的内容提供了良好机会。这次研讨会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最终使《条例》 成为一部能够保障自由贸易的法规、一部符合WTO规则的法规、一部满足对外贸易管理需要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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