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40届年会会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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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4 08:52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2007年6月25日到7月12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40届年会和全球商务现代法律大会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贸法会46个成员国、25个观察员国、3个政府间组织和20个非政府组织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外经贸委、广东省外经贸厅和中国通用集团公司等派员组成。
联合国贸法会第40届年会和全球商务现代法律大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于第40届年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年会日程安排,会议核准了《担保交易立法指南》草案的多数章节、审议了贸法会各工作组的工作、讨论了贸法会拟开展的工作、评议了《纽约公约》的执行情况、确定了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上半年各工作组会议日程等。
(一)核准了《担保交易立法指南》草案的多数章节
会议对秘书处提交的《担保交易立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草案从第七章开始审议,核准了《指南》草案第七至十四章评注的实质内容,通过了有关《指南》建议第74――第230项。会议决定于2007年12月10日――14日召开贸法会第40届年会第二部分会议,继续审议《指南》第一章――第六章的评注和建议第1-73项,以最终核准《指南》草案的全部文本。
考虑到很多国家的立法缺少对担保交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无法照顾到将知识产权用作信贷担保的融资做法,而现有《指南》草案也缺少相应规定,会议决定由秘书处编写一份专门针对知识产权担保权问题的文件,作为《指南》草案的附件,以便就担保交易和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向各国提供具体指导。
会议对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起草的《租赁示范法》(草案)与《指南》草案的协调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租赁示范法》(草案)在起草中应在有关调整范围、专业术语的界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上与《指南》草案相互协调,保证两个文件的一致性,以便在今后的适用中可以相互补充。
(二)会议审议了其他工作组的工作
会议对贸法会采购、仲裁和调解、运输法、电子商务、破产法等工作组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并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要求各工作组继续加快各议题相关公约或示范法的起草工作,特别希望运输法工作组加快工作速度,争取于2007年底完成对《运输法公约》(草案)的三读,提交2008年第41届年会最后审定《运输法公约》草案。
(三)关于监测1958年《纽约公约》的执行情况
会议对1958年《纽约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议,并决定将2006年第39届年会通过的《纽约公约》第二条第2款和第七条第1款的修订建议分发各成员国,征询该修订建议对各成员国国内法律影响的意见。鉴于2008年是《纽约公约》通过50周年,贸法会支持各国为此举行的各种纪念活动,会议要求秘书处在2008年年会上提交有关《纽约公约》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决定核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完成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最新修订版并提交贸法会审议。为了协调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关系,会议决定核准《通则》最新修订版,认为该《通则》是对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内的一些国际贸易法律文件的补充,同时决定对《通则》的选择适用应遵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性的基本原则。
(五)会议审议的其他各项工作
会议对今后在商业欺诈领域、电子商务领域拟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讨论,认为秘书处提出的拟开展的下一步工作的时机尚未成熟。
按照惯例,会议还对法律改革技术援助、贸法会工作成果现状和推广、2007年各工作组会议安排等进行了审议,会议通过了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上半年各工作组会议日程安排。
二、全球商务现代法律大会的有关情况
为庆祝第40届年会的举行,贸法会特组织了“全球商务现代法律大会”,对贸法会以往的工作方法和成果以及活跃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其他组织的相关立法工作进行评估和讨论,并对未来各国际组织有关商务立法的工作进行审议和评价。贸法会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代表团以及国际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代表、联合国法律顾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一些参与制定商法的国际组织、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活跃在商法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学术界、法律从业人员等参加了大会。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派员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了大会。
大会研讨的议题包括:各国际组织对商法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协调、商法统一与协调中的经济意义和技术援助、有关完善担保交易国际标准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建立有效和高效率的破产制度、合同法统一的前景和目前各国实践、二十一世纪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完善、建立加快推动贸易发展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新采购技术和政府采购面临的新问题、商务纠纷的解决和进一步发挥仲裁作用等。
来自各个区域和法律体系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就相关各个领域所涉及的法律执行、最新动态、现状与问题、立法和执法的国际协调等进行了专题发言,并进行了讨论。中国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月姣女士应会议邀请就“中国《合同法》的制定和与《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的协调问题”做了专题发言,对中国《合同法》立法借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规则接轨等情况做了介绍。
参会各方认为,贸法会定期举办类似会议,对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规则的现状、各国商务立法及其实施等情况进行交流十分必要,有利于促进各国对国际商务法律文件的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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