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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竞争立法及执法情况
2008-02-15 11:23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意大利竞争立法概况

随着欧盟立法的完善,意大利也逐渐建立了自己的竞争法体系。意大利竞争法体系的核心法律是1990年颁布的第287号法律,即意大利《竞争和公平交易法》。该法令重复了欧盟4064/89条例的大部分规定,但也增加了避免银行受工业企业控制的规定,该法是目前意大利采取反垄断措施的主要法律依据。在1990年287号法律基础上,意大利又于1998年颁布了217/98号总统法令,补充规定了反垄断调查程序等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意大利反垄断的立法体系。

(二)意大利竞争局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与美国反托拉斯执法主体多元化不同,意大利反垄断执法主体为单一机构——意大利竞争局,竞争局是执行《竞争和公平交易法》的专门机构,它依据法律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和作出决定,不受政府和国会的干涉。竞争局由若干名委员组成,通过多数表决制通过决议。竞争局主席和委员由参议院和下院议长联合任命,任期七年,并不得连任,这一任命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竞争局的独立性。独立性和专业资深经历是委员任用的主要标准,委员绝大部分来源于最高行政法院、审计法院、最高上诉法院的法官、大学终身教授或为社会公认有名望的企业界代表。意大利竞争局的经费由中央政府按年度预算拨付,这也从财力方面保障了竞争局的独立性。

(三)意大利竞争局的组织结构

意大利竞争局下设八个职能部门和两个办公室,其中四个业务监管部、三个业务辅助部和一个审计部。竞争局业务监管按监管行业划分为调查一部、调查二部、调查三部,行业划分的主要意义在于内部监管分工,只是监管行业不同,对部门职员的知识结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局其他三个业务辅助部门包括经济和法律研究部、文秘与信息部、行政管理和人事部,主要从事辅助性服务工作。竞争局下设有法律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法律办公室是律师职员比较集中的职能机构,负责向各部门和其他办公室提供法律意见,办理竞争局的诉讼事宜,同意大利总检察长办公室联络,起草规章和竞争局的其他官方文件。秘书长办公室主要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安排竞争局的所有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保管档案。在组织形式上,意大利竞争局像是一个不受政府和国会制约,但又与政府和国会有密切联系的独立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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