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郜风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做好金融危机下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
|
| 2009-10-29 18:00 文章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在应对金融危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郜风涛
(2009年5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的负责同志,共同研究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集中探讨如何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在此,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密切,二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着需要共同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法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特别是国务院和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始终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和与会各部门的同志,向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特别是行政审判庭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金融危机下有关行政争议问题的研究
大家知道,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今年很可能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从目前的情况看,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仍未见底,外部需求收缩,进出口降幅较大,企业利润减少,财政收入下降,就业形势严峻,民生问题凸显。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今年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都属于“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在实施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动,或者在不同程度上对现有行政程序作出调整,有些还可能会在社会不同人群中引起不同理解甚至少数人的异议,这些都很可能以行政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对此,如果我们不在思想上给予足够重视,而把这类行政争议混同于一般纠纷,那么,就难以掌握这类新型矛盾的内在规律,难以找到有效化解的对策措施,最终势必影响到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切实抓好金融危机下有关行政争议问题的研究。我想,今天的研究只是个开始,许多问题刚刚破题,下一步还要深化研究,以促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二、严格依法行政,注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有关行政争议的产生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越是大事,越是急事,越是难事,越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中办发[2006]27号文件也提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关键在于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胡总书记的指示和中央的要求,对于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下的有关行政争议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按照“三保”的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面前的大事、急事,也是难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松依法行政的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提出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措施,都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善于依靠制度谋发展,不在规则之外图方便。经验证明,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按照权限和程序办事,有利于中央决策部署的真正落实,有利于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有利于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实际上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反,如果不顾法律的硬性约束,片面强调行政机关自身一时的方便,一味盲干、乱干,往往容易引发诸多不必要的行政争议,最终麻烦缠身、欲速不达。
严格依法行政,要善于抓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就重要领域来说,今天到会的各部门都是重要的决策和执行部门;就重点环节来说,我认为,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作出具体决策时,努力体现依法、科学、民主的要求,保证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防止因具体决策不当而引发行政争议。二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注意按照依法、公正、公开的要求,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三是在制定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时,要注意根据法定权利和程序,为实施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合法依据。
三、积极主动工作,力争使已经产生的行政争议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实施行政管理,出现行政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任何社会要想完全避免行政争议都是不现实的。应对金融危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领域和部门,出现一些行政争议也是正常的。我认为,出现行政争议本身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正确面对和有效化解这些行政争议。大量的事实表明,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行政争议,最重要的还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机制和法律渠道。因此,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受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支持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确保每个案件都办得合法、办得稳妥。
在金融危机下出现的有关行政争议,情况复杂,处理起来至少需要考虑三点:一是在法律上是不是站得住。从目前来看,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许多行政措施,比如投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都是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找到相应根据的,这些依据的选择是否准确,要事先作认真研究分析;对依据不够清晰的,也要尽可能通过法律解释等方式加以明确。二是在实践中是不是行得通。处理好金融危机下的有关行政争议,一个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这个大局。三是各方面是不是经过充分沟通协调。金融危机下出现的有关行政争议,政治性、敏感性都比较强,各部门要就有关情况和问题随时向受理案件的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反映,及时沟通,有关部门之间也要密切协调,避免各行其是。此外,各有关部门还要善于通过个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同志们,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一两个专题,将本部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乃至于困惑提出来,相互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一起研究对策、寻求理解、达成共识,这不仅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也有利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国务院法制办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机制还要加强,力度还要加大,形式还可以多样。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要积极配合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各部门法制机构一如继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鼎力支持和帮助。
今天这次座谈会是由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具体承办的。他们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周到细致的工作。最后,我谨代表全体与会同志,向任珑司长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其他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