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会是创造优质服务的保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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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1 10:46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长期以来非常重视普法工作,特别是“四五”普法工作开始以来,我们充分意识到普法工作对我会为会员企业、为政府提供优质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五矿化工行业面临的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转变工作思路,从以往的价格协调转变为通过法制手段,运用国际通行规则来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为五矿化工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需要全面提高行业的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使行业达到和谐自律与发展。而上述两方面工作的基础就是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为此我会5年来进行了大量的普法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肯定。我们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高度重视,会领导亲自挂帅
我会会领导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亲自担任“四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室组成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2001年4月,我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四五”普法工作要求设立了法律部,配备了较强的专业力量,由法律部为主要普法实施部门,与办公室、各商品部门团结协作,实施普法工作。我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社会和我会及企业面对的主要法律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普法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职责分工,有效促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正是由于组织明确,保障有力,才使得我会的普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与我会为会员企业服务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依法治会,提高商会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认识到,想要为政府、会员企业优质的服务,向会员企业开展普法工作,商会职工必先知法懂法。为此,结合我会工作内容,我们对商会职工开展了全面、系统的普法工作,其中包括对《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对外贸易法》等基本法律和涉及经济、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知识的介绍,从而提高商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我会还购买了许多相关法律书籍,设立资料库,由专人负责,供职工在工作中借阅参考。
我会领导干部更是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定期召开讨论会,结合所学的有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讨论,以提高个人和领导集体的法律修养,形成法律思维,在日常管理中切实落实法律精神,努力做到商会做出的每一项重大决定都有法可依。
我会多年来还特别重视对“商会立法”的研究工作,在对国内外商会立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撰写了“商会立法乃当务之急”一文,详细阐述了商会立法的理论基础,现实必要性和立法内容等。2003年1月6日,《国际商报》刊载了此文。
三、依法应对,增强企业抗击国际贸易保护调查的能力
我会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国际贸易保护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应对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对企业进行普法教育的最佳平台。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至2005年,国外针对五矿化工类产品提起“两反两保”案件(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保措施)、337调查、反垄断原审案件总计126起,我会指导应诉92起,应诉率达73%,其中“两反两保”案通过应诉取得全胜的有30起,保住市场的34起,占“两反两保”应诉案件的71.1%。在上述工作中我会发现多数企业都是首次遭遇国际贸易保护调查,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的企业了解不深,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任何了解,所以我会首先要做的就是相关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的讲解、培训工作。
在2001年至2005年的5年间,我会共召开应诉协调会达150余次,参会企业近500家。在这些会议上,我会向企业认真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程序和应对策略,其中包括保障措施、特保措施调查、反倾销调查、加拿大反补贴调查、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和反垄断调查等各种类型贸易保护案件的相关知识,使企业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进行利害分析,寻找抗辩要点,根据行业、企业的特点制定正确的应对策略,做出快速反应。
在“四五”普法期间,通过政府、媒体及我会的普法宣传工作,我国五矿化工类企业的应诉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应诉胜诉率的提高,维护了企业及国家的利益。我会在数百起案件的应对组织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应诉经验,成为全国组织应对工作时间最长,处理案件类型最多和案件应对结果最好的单位之一。
四、依法协调,普法工作和商品协调工作紧密结合
几年来的普法工作不但使我五矿化工行业的整体法律水平得到提高,也使我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并促进我会商品协调工作的创新。
“四五”普法工作以来,我会从会领导到负责商品协调的工作人员都认识到,协调工作必须以我国入世承诺、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目前我会已初步探索出既不违反我国入世承诺和其他法律规定又充分照顾到我国企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和行业利益的商品协调办法。
比如在柠檬酸出口协调中,我会总结出“综合治理,源头抓起,环保把关,提高效益”的方针,积极向我国的环保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并促成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柠檬酸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对国内柠檬酸生产企业的环保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排放不达标企业不能生产、出口产品。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柠檬酸生产企业环保治理的积极性。我会在柠檬酸出口协调上充分利用我国的环保法规,协调工作的重点不是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和价格数量等,而是消除不公平竞争因素,为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得到了企业的广泛拥护。
通过上述工作,我们也充分意识到法律对我会的协调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只有依法协调才能切实提高我会的工作水平,为企业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
五、转变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
由于我会会员经营的商品多数是“两高一资”商品,目前仍处于国际分工链的低端,普遍存在产能过剩,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差的问题,为此如何进行行业综合治理,避免国际贸易摩擦,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会工作的一项主要的内容。通过普法工作我会及行业企业代表都认识到,随着我国入世后过渡期的结束,我五矿化工行业在国际上,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日趋复杂;在国内,以往的粗放式经营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以镁砂为例,我国过去一直是镁砂的出口大国,由于行业发展水平低,出口过程中低价竞销,镁砂的生产出口不但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还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在多个国家遭到反倾销调查。为此,我国对镁砂等多种资源性商品实行了出口配额招标管理。行业通过多次的普法学习和深入的讨论认识到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在出口协调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外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为依据,对行业进行环保综合治理。这种做法不但促进了该行业的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镁砂的出口逐步实现了量减价增,还促进了以镁砂为原料的制成品出口大幅上升,使行业逐步从资源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同时,由于行业普遍提高了法律意识,企业积极参与我国相关行业政策制定,并依法向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和行业意见,形成了行业、政府、中介组织的良性互动。
六、专题普法,积极开拓宣传服务工作新领域
除了以上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普法工作,我会还通过研讨会、培训班、反倾销预警工作会等方式向企业、地方政府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其中参会代表百人以上的会议近10次,小规模的会议则达数十次,累计参加普法培训的人员数千人次,内容涉及WTO相关知识,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国外反垄断调查,合同法,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等。通过我会多年的宣传工作,我会会员企业法律知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行业的整体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
“四五”普法以来,我会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以后我会还将在总结过去普法工作中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普法工作,使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使我会的工作更加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为我国的外贸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注:此文为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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