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第十八期党校长期培训班举行开学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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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5 14:52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7年9月3日,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第十八期党校长期培训班在商务部培训中心举行了开学典礼,条法司副司级领导唐文弘出席并讲话,商务部培训中心朱留贵副主任、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法律咨询项目法律顾问柯喜乐先生参加了开学典礼。
唐文弘介绍了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开展情况,指出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长期培训班与我部党校培训相结合,自1998年以来为商务部培训了大量处级干部,使商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按世贸规则办事的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受到广泛好评。这种利用境外资源法律培训与党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也是商务部党校培训的特色。他特别谈到,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已于2004年执行完毕。考虑到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教学效果好、成果突出,经过条法司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共同努力,并得到部内人事司、财务司、国际司、机关党委等司局的大力支持,长期培训班得以保留。
唐文弘着重阐述了对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指出,案例教学是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最突出的特点,希望学员认真学习,在课堂上踊跃发言,积极与老师互动交流,通过一个月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为贯彻部领导在“‘四五普法’总结和‘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指示,提高地方商务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培训班继续招收地方商务系统的同志。本期有来自上海、湖南、江苏、辽宁、黑龙江、新疆、青岛和厦门的8名同志参加培训,唐文弘特别鼓励来自地方的同志珍惜培训机会,努力学习,今后在地方商务系统法律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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