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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发展法律组织2007年度成员国大会在罗马举行
2007-03-23 10:48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7年3月13日,国际发展法律组织(IDLO)2007年度成员国大会在罗马举行。商务部条法司综合处人员代表中国政府参加了会议。

  大会首先由成员国大会主席法国驻意大利大使致辞。致辞中提到,IDLO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法律为发展做出贡献,IDLO的活动应围绕这一中心进行。但是,在IDLO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内部程序规则未被严格遵守的情况,如工作报告未能及时发送给成员国等。因此,IDLO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使得成员国对于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有信心并使IDLO能够优化资金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用。同时,鼓励成员国给予IDLO更多的支持。

  此后,大会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董事会主席和总干事(Director-General)的报告。董事会主席Biamonti先生在报告中简要总结了IDLO在法治、良治和发展合作方面做出的成绩,并提出调整IDLO法律组织结构的时机已经成熟。总干事Loris先生在年度总结报告中介绍了2006年IDLO在经济发展和贸易、灾难后法律援助、和平建设援助、机构建设、全球公共货物和消除贫困战略援助六个方面的活动,提出IDLO今后的行动计划有三个特点:一是与联合国提出的发展日程相协调;二是反映IDLO理解复杂环境和给予适当回应的能力;三是寻求IDLO在法治知识的发展方面的领导地位。报告还回顾了20多年来IDLO的发展历程以及在促进法治和良治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IDLO正由培训提供者转变为发展合作组织。突尼斯、埃及、塞内加尔和美国对报告做出了评论,提出了对IDLO发展的建议和希望。

  大会重点讨论了意大利常任代表提交的关于IDLO章程草案的议案。据意大利代表介绍,章程草案相对于现行的《国际发展法律组织成立协定》(以下简称《成立协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在目标与职能方面,效仿世界卫生组织的发展模式,拓展IDLO行动的范围。二是组织结构,以各成员国政府参与的执行委员会取代董事会,通过加强成员国在决策程序中的作用以强化成员国的责任。三是资金支持,将成员国缴纳会费作为一项强制性的义务。意大利代表建议成立包括各成员国代表在内的起草委员会,在秘书处的协助下磋商和准备章程的最终文本,并在2008年度成员国大会时通过。

  各成员国对意大利的议案分歧较大。以埃及为首的反对意见占多数,他们主要质疑起草新章程替代《成立协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同意立即成立起草委员会,持此类观点的国家还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荷兰、塞内加尔等。挪威、奥地利等少数国家支持新章程的起草,但要给每个成员国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美国、澳大利亚持中间态度,建议先成立起草委员会详加讨论。我国代表声明,由于收到新章程草案的时间太短,尚不能对起草新章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深入的研究。因此,目前工作的重点应是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同时,针对意大利议案中的三点重要建议做出回应:请意大利澄清“目标与职能”中世界卫生组织模式的具体含义、建议慎重研究组织机构的改革、明确表态不赞同强制性会费安排。埃及、挪威、奥地利等国也明确表示不支持强制会费制度。最后大会决定,由成员国推荐代表组成工作组,研究起草新章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要求工作组最迟在下次成员国大会前3个月提交报告。

  此外,大会还听取了IDLO开罗办公室主任关于IDLO在中东地区活动的报告,批准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毛里塔尼亚和土耳其为IDLO新成员国。根据大会主席的建议,大会决定,下一次成员国大会将于2008年3月28日在罗马召开。大会按照既定日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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