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期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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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08 16:16 文章来源:条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9月29日,第十六期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结业式在商务部培训中心举行。
本期中德经济法培训班于9月4日至9月29日举行。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是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项下的培训班。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已于2004年执行完毕。考虑到长期培训班教学效果好、成果突出,在德国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商务部共同努力下保留了长期培训班。
长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及商会的处级干部。为深入开展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本次培训班还招收了8名来自地方商务厅的同志。在这一个月的培训中,中德双方的专家学者通过知识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方式,对法学基础理论、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WTO协定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制度、外贸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外资法等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热烈讨论。
在结业式上,学员一致反映,通过此次培训班,学习了法律知识,掌握了运用法律的方法,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收获很大。来自地方的同志还表示,此次培训对其今后在地方商务系统开展普法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均会有很大帮助。
学员们对于如何进一步搞好中德经济法培训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授课内容上,建议增加关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关于行政法的内容,更好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在授课方式上,希望中方专家授课加强互动,同时增加模拟法庭,以增进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中德双方表示将仔细研究学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今后的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办得更好,并在今后的培训中逐步完成对地方商务系统普法骨干的轮训。同时对授课专家、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学员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 (综合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