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与国际发展法律组织在北京举办知识产权研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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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4 10:12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8月28日至9月1日,我部与国际发展法律组织在北京合作举办知识产权研修班。条法司尚明司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尚明司长回顾了我国与国际发展法律组织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认为共同举办知识产权研修班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也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法律培训合作奠定了基础。
尚明司长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情况,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入了十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和谈判,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切实加强了宣传和教育。
尚明司长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会更高、任务会更重。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继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商务部作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单位之一,除设有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外,2005年还在条法司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处。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国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建立政府间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为商务系统人员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增长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经过五天的培训,来自地方商务系统等部门的近三十名学员系统学习了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务,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增进了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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