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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红副部长出席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
2006-06-06 10:40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6年6月1日至2日,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在大连召开。马秀红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马秀红深入阐述了加强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她强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树立与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需要;是适应商务工作新形势、保障商务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她要求,商务系统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马秀红充分肯定了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五年来,我国大力清理法律法规、建立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修订吸引外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市场流通法律框架、大力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内容更加广泛、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四五”普法工作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2001年制定的商务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商务事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商务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对完善商务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和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马秀红对进一步做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普法依法治理要与时俱进。要紧扣时代主题,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商务工作新形势,以服务商务工作为目的,确定并适时补充普法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商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统筹部署,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商务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经费和人员。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和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激励等制度。
  四、普法工作要紧密围绕商务工作大局。要根据商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宪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法律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将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增强普法服务商务工作大局的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需要,确定不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要巩固已有法制宣传阵地,积极开拓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创新网络教育形式。
  六、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法制宣传队伍,并对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商务部将积极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创造各种学习培训机会。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要把立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程度,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立法、执法、监督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特别是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把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加强商务系统普法工作交流与沟通。要加强商务法律工作情况的沟通交流,及时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商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商务部将积极创造交流机会,如召开片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向部里报告,商务部可以将其发布在政府网站上,供大家学习借鉴。
  会议隆重表彰了2001-200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马秀红等领导同志为山西省商务厅等44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商务厅法规处等7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刘宏连等22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王仁洲等6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颁发了奖牌。
  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为期两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商会、协会、学会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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