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期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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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31 11:48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3月31日,第十五期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结业式在商务部培训中心举行。
本期中德经济法培训班于3月6日至3月31日举行。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是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项下的培训班。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已于2004年执行完毕。考虑到长期培训班教学效果好、成果突出,在德国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商务部共同努力下保留了长期培训班。
在这一个月的培训中,中德双方的专家学者通过知识讲授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方式,对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WTO协定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制度、外贸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外资法等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热烈讨论。
在结业式上,学员一致反映,通过此次培训班,学习了法律知识,掌握了运用法律的方法,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收获很大。学员们对于如何进一步搞好中德经济法培训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授课内容上,建议增加法理学课程,讲授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使大家形成对法律的整体性认识,同时建议授课老师增加对关键法律点的讲授;在授课方式上,建议在授课之前布置预习内容,以提高学习效率、活跃课堂气氛,同时增加到法院旁听开庭等实践的机会;时间安排上,希望能延长课程的授课时间,以便充分消化理解所学知识。
中德双方表示将仔细研究学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今后的中德经济法长期培训班办得更好,同时对授课专家、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学员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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