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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成果,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 —— 尚明司长在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6-06-07 15:34  文章来源:条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五五”普法办公室主任 尚明
2006年6月1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在此召开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

  商务部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今天上午,马秀红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并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证书,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成绩的肯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亲切关怀。马副部长的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阐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商务部普法办公室,就"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新目标、新要求。原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指导全国外经贸系统、全国经贸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五年来,全国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进一步宣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一)立法步伐不断加快,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务法律体系

  "四五"普法期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组建了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商务部。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商务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适应商务发展需要,大力开展法律清理,加大立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务法律体系。

  --从法律文件清理方面看,商务部适应入世需要清理法律文件1413件,清理因机构改革需变更主管机关名称的法律文件722件,专项清理国内市场流通方面的法律文件1000余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广西商务厅清理了78件,重庆外经贸厅清理了176件,四川商务厅清理了200余件。通过清理,有力促进了有关法律政策的统一实施,对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从立法方面看,商务部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修订了对外贸易法、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货物技术进出口、直销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向国务院上报了反垄断法草案,以及城市商业网点、商业特许经营、成品油市场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等流通、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行政法规;制定了103件部门规章,提出了流通法律体系框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分别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推动制定商务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广东经贸委推动制定了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辽宁、宁夏等地商务主管部门推动制定了畜禽屠宰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深圳贸工局制定了外贸发展基金、拓展海外市场专项资金的配套制度。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外贸、外资法律体系,市场流通、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立法取得重要进展。

  (二)突出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为商务中心工作服务的实效

  "四五"普法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继续普及宪法、民商法、经济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商务中心工作。

  针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商务部编写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举办了38次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WTO培训班,培训人员6400余人。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后,商务部编写了《对外贸易法释义》,举办了15期培训班,对部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中轮训,并在地方举办了3期培训班。《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颁布后,商务部分别成立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小组、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对机关干部进行轮训。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收看辅导录像、组织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积极开展重点法律的宣传教育。陕西、湖北、深圳、青岛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分别举办了数十期WTO培训班;福建外经贸厅要求全厅处级干部均参加WTO知识脱产培训,并进行考核;广东经贸委组织了"企业并购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等100多场法律专题讲座;甘肃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生猪屠宰、拍卖、典当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商会、协会、学会,根据不同业务和行业特点,重点宣传相关法律,如经济合作局努力开展援外法律培训,纺织商会、五矿商会、机电商会积极组织反倾销、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研讨会等。

  通过大力宣传世贸组织规则、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国外经济合作法律制度、流通法律制度和包括《行政许可法》在内的行政法律制度,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为商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四五"普法期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综合利用境内、境外资源,大力开展法律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能力。

  商务部利用中德经济法合作项目,每年为部机关举办2期经济法培训班,为地方举办1-2期培训班,邀请国内外法律专家以案例教学方式授课;利用WTO秘书处、欧盟提供的多双边技术援助项目,举办了数十次培训班、专题讲座和研讨会;利用国际组织资源和多双边合作项目,组织各地、各单位同志赴境外参加法律培训。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对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取得实效。黑龙江、河北、宁夏、青海等地商务主管部门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备案等制度,促进法律学习制度化;宁波等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干部骨干到境外学习;辽宁、安徽、江西、湖南、西藏、大连等地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合格率都达到100%。

  通过培训和学习,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逐步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管理经济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显著增强。

  (四)大力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社会的水平

  "四五"普法期间,商务部不断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商务部制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了立法工作;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启用了行政许可专用章,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商务部行政处罚委员会,相对集中了行政处罚权,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制;发布了《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规范了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商务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以取消、改变管理方式、下放管理层级等方式对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处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川、宁波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咨询制度;江苏、福建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参与行政诉讼的配套制度;辽宁、黑龙江、广东、宁波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安徽、江西、厦门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河北、吉林、青岛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服务大厅和"窗口"政务功能;湖北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

  各直属事业单位也积极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和规范化管理。投资促进事务局注重在工作中建立和完善法律业务工作流程,在对外合作工作中未出现一起法律方面的纠纷;许可证事务局依法建章立制,逐步完善许可证管理、签发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商协会在协调会员企业运用国际通行规则,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五)加大交流合作,进一步增强了商务系统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2002年2月,原外经贸部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外经贸法律工作会议;2004年6月,商务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部署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四五"普法期间,商务部在上海、重庆、辽宁、广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30多次市场流通、对外贸易法、外资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与研讨,并尽最大可能安排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到境外接受法律培训,增强地方商务系统普法业务的骨干力量,进而通过业务骨干推进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5年,商务部组织实施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推动了全国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马秀红副部长在云南省商务厅进行"四五"普法验收和依法行政检查时,特别提出了加强商务部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普法、依法行政领域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七点意见。这七点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商务部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促进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互动、沟通与交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非常重视系统内部的交流与合作。河北、福建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召开了系统内部法律工作会议,交流了经验,部署了工作;上海、江苏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法制宣传联络员网络,普法工作的日常交流得以加强;浙江、陕西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年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重点。

  通过交流合作,促进了商务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深入开展。

  (六)丰富普法手段,进一步增强了商务法律宣传的效果

  网络具有公开、便捷等特征,是开展法律宣传的有效方式。商务部在网站上专门开设了"政策发布"、"政策法规征求意见"、"商务普法"等栏目,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并参与商务立法、普法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新的部门规章,并配以解释性说明文章;专门建设了商务培训网、全球法律法规数据网,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培训和法制资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纷纷利用网络开展法律宣传,如广东外经贸厅的WTO事务咨询服务网、宁波的WTO咨询服务网等。

  传统媒介仍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商务部组织编写了《全国外经贸系统"四五"普法教材》及《外经贸法律法规规章新编》、《商务法律法规规章新编》等配套用书;每年编辑出版《商务立法年编》,收录、介绍上一年度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每周出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1-2期,及时刊登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向全社会免费赠阅;利用发布新闻稿、接受采访、在报刊杂志开辟专栏等方式,及时宣传普及商务法律知识和国际经贸规则。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橱窗、法制图板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等载体,大力开展商务法律宣传活动。深圳贸工局依托"顾问委员会、专刊、信息平台和基层工作站"体系,帮助企业做好入世应对;浙江、宁夏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前期国外政策动态研究;湖北、福建等地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以案说法"系列活动;四川、江西等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举办普法文艺宣传和法律知识竞赛。

  五年来,全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普法主管机构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与时俱进、辛勤工作的结果。回顾五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历程,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不断深化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力量,创新形式,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手段。

  马副部长在充分肯定商务系统"四五"普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克服困难或不足,我们要在会上进行认真地讨论。

  二、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增强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自觉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促进国家商务事业发展、实现"十一五"商务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客观需要。

  "十一五"期间,我国商务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国内大市场,明显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显著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实现"走出去"跨越式发展,实现对外经济关系基本协调,形成规范、协调、高效的商务工作机制。

  --从国内市场流通看,建立商业流通服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市场流通法律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社会信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前,《反垄断法》草案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立法计划,一批规范流通的行政法规草案也已报送国务院。流通领域的立法和普法工作任务都很重。

  --从对外贸易方面看,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已经居世界第三位,但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明显增多。除了传统的反倾销等贸易摩擦之外,还出现了针对我国企业的反垄断诉讼。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范对外贸易秩序;要继续深入研究、大力宣传以世贸组织法律制度为主的国际经贸规则;要大力宣传我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法律制度,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从利用外资方面看,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外资鼓励和监管政策,简化行政审批,规范各地招商引资政策。目前,企业并购已经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跨国并购涉及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需要我们积极完善规范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更加有效的利用外资。

  --从"走出去"方面看, "走出去"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压力,缓解国内产能过剩,克服国内资源瓶颈,提高企业竞争力。"十五"期间,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明显加快,成绩斐然。当前,我国需要抓住时机"走出去",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这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走出去"的引导、服务、监管和保障体系;继续推动制定、宣传"走出去"领域的法律法规;注意研究和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熟悉、宣传当地有关国家的法律制度。

  商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要求我们进一步推动商务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商务事业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五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国家商务事业健康发展、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是指导"五五"普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商务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明确了全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这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关键。现在,商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组织领导。商务部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商务部部长、党组书记薄熙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马秀红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办公室,设在条约法律司,具体组织实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 "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国商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并积极利用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等专家学者资源,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要积极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大力推动商务立法工作

  立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前提。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外贸、外资法律体系,但市场流通和国外经济合作领域立法亟需加强。要着力推进商务领域法制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立法工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自身的立法计划,大力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流通、国外经济合作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外贸、外资法律体系。

  (三)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单位领导干部是我国商务事业发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公务员代表国家执行法律,在法治实践中担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四)全面推进法治实践

  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法治实践的过程也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对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五"普法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和商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同样需要加强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为国家商务事业的繁荣发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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