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日公司法研讨会开幕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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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8 14:34 文章来源:商务部条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尚明
女士们,先生们:
早上好!
值此中日公司法研讨会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向远道而来的日本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出席研讨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从2004年11月开始实施中日经济法・企业法完善项目,至今已一年有余。经中日双方各有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执行单位的共同努力,本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增进了中国与日本对双方的经济立法和相关事务的理解与认识,促进了中日在经济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中国经济立法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中日公司法-企业法完善项目以公司法、反垄断法、市场流通法三个领域为对象。此次中日公司法研讨会是公司法子项目下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中日经济法-企业法完善项目启动以来公开举行的第一次研讨会。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既有活跃在公司法领域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也有从事公司法实务的律师和企业界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中国和日本公司法刚刚完成历史性的重大修改之际,召开此次中日公司法研讨会具有重要意义,不但有助于双方及时了解彼此公司法立法和执法的新形势、新发展,还有助于双方吸收和借鉴各自法律体系中的成功经验,同时为中日两国企业创造机会,使其全面了解其所处的法律环境。此外,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还将促进中国三资企业法的进一步完善,推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统一。
我希望,中日双方的代表在研讨会上畅所欲言,就公司法各领域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对话。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对经济立法给予了高度重视。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到现在,中国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方面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民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基于对公司法重要性的认识,中国非常重视与日本在公司法领域的合作。我们注意到,在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等许多领域,中国和日本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并且对解决这些问题有类似的主张。中国和日本都在努力为大公司和小企业的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在这些领域,日本已经先行一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中国与日本具有相近的法律文化与传统背景。日本公司法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公司法之一,值得中国学习。事实上,中国已经修改完成的公司法在很多方面借鉴了日本公司法的经验。总之,在公司法方面,在过去一年里,中国和日本立法者以及相关专家进行了初步的经验交流。今天的研讨会以及今后不断开展的活动,将继续这种交流。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与日本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日本不仅在法律体系和语言方面与中国有相似之处,其拥有的许多经验和教训对于中国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衷心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和代表能够充分交流中日双方在公司法领域的经验和教训,加深对双方公司法的理解,并促进双方在法律和经济领域的合作。
最后,预祝中日公司法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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